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从事会计管理工作;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基本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金银榜,或参加市级会计知识竞赛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考虑。
扶持标准
颁发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用印的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证书。
申报材料
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http://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hj_9035/hjyxrc_9039/20200511/xxfbdf0000015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