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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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部门、地方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 一、长期项目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 (三)申报人的科研方向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 (四)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短期项目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情况报告。其中,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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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kjt.nx.gov.cn/zwgk/kjbwj/201806/t20180606_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