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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人才项目

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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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 项目说明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至12个月的研究访问。 (二)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申请人最迟应于2022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 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 (三)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欧人才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扶持标准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申报材料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申请人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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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9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