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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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每个项目每个参赛代表团可选派2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 报名条件:具备农业家庭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外)且2021年9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各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扶持标准
(一)获得大赛各比赛项目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大赛各比赛项目各组别分别设置金牌1名、银牌2名、铜牌3名。对前6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在现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三)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申报材料
报送《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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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6/t20210604_415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