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派出项目

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2/10-2022/04/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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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 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未进站的 2022 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不在世界排名前 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须由国内派出单位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获选人员派出时间计入博士后在站时间,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博士后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
扶持标准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2 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 80人以内。
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xwdt.html?infoid=f6f50278-0d13-41b6-bc8b-af94c434c4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