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扶持标准
一、研发阶段。
(1)可申请最高150万元区天使梦想基金资助。
(2)入驻三年内可享受最高600万元研发补助(生物医药项目研发阶段资助期限为五年1000万元,下同),具体为按研发项目实际购买研发设备金额的20%和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入驻三年内可享受最高150万元工作场所租金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产业化阶段。
(1)可申请最高2000万元区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并给予优先支持。
(2)可享受三年最高500万元产业化项目设备补助,具体为在备案期内完成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按项目设备投资额1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验收毕业后一年内年纳税金额达到100万元的企业,可视同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享受三年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政策,具体按《余杭区楼宇(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发改〔2019〕79号)政策执行。
(4)可享受三年最高150万元工作场所租金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享受产业化阶段政策的项目须经产业平台验收毕业,符合相应条件并通过产业化备案,具体标准由各平台报经人才项目扶持政策协调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发文确定。产业化阶段中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政策与项目设备补助、工作场所租金补助两项补助不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1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0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1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