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专项-文旅项目开发支持

来源: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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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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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项目单位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后,严格按规定使用。对于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继续申请项目补助的资格,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扶持标准
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街道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或乡村旅游规划,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的,给予不超过规划费50%的补助。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 2.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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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http://www.zjhy.gov.cn/art/2021/12/16/art_1622067_59036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