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

来源: 黄岩区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2022/04/19-2022/04/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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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在三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扶持标准
1.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按《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令第43号)文要求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2.项目要求备案或核准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设备须到达企业,发票日期介于项目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2021年12月31日,付款凭证日期介于项目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申报截止日,根据审计确认的直接投资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企业购买二手设备和融资租赁设备除外。 3.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补助资金过度集中一个企业,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两年内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财政补助一次,且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或省项目为同一项目(若为同一项目则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或奖励);奖励类项目,企业在同一年度可以同时享受不同类别项目的奖励。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申请表》(附表1)、项目直接投资及项目研发费用清单(附件2)。 2.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提供国家专项批复文件。 3.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4.企业在申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清单。 5.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须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扫描件;属于发明专利的,附相关专利证书扫描件。 6.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及研发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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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的通知

http://www.zjhy.gov.cn/art/2022/4/19/art_1621846_59041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