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扶持标准
1.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按《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令第43号)文要求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2.项目要求备案或核准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设备须到达企业,发票日期介于项目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2021年12月31日,付款凭证日期介于项目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申报截止日,根据审计确认的直接投资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企业购买二手设备和融资租赁设备除外。
3.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补助资金过度集中一个企业,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两年内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财政补助一次,且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或省项目为同一项目(若为同一项目则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或奖励);奖励类项目,企业在同一年度可以同时享受不同类别项目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