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

来源: 黄岩区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2022/04/19-2022/04/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在三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扶持标准
1.列入台州市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要求备案或核准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设备须到达企业,发票日期介于项目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2021年12月31日,且付款凭证日期介于备案或核准前一个月至申报截止日,根据审计确认的直接投资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企业购买二手设备和融资租赁设备除外。 2.对于新列入省级及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的,省级基地补助100万元,国家级基地补助200万元。 3.对于新认定的省级及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省里、国家有扶持和资助经费的,按要求给予配套;省里、国家没有扶持和资助经费的,省级补助80万元,国家级补助100万元。 4.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补助资金过度集中一个企业,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两年内只能补助一次;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财政补助一次,且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或省项目为同一项目(若为同一项目则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或奖励);奖励类项目,企业在同一年度可以同时享受不同类别项目的奖励。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申请表(附表1)、项目直接投资及项目研发费用清单(附件2)。 2.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等示范基地的;列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列入省级及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提供相应批复文件。 4.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5.企业在申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清单。 6.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须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扫描件;属于发明专利的,附相关专利证书扫描件。 7.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及研发费用发票和付款凭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报送电子文档,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的,仅提供第1、3、4、5项材料;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的通知

http://www.zjhy.gov.cn/art/2022/4/19/art_1621846_5904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