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专项资金-引进战略性新兴专业展会支持

来源: 温岭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 2022/04/18-2022/05/1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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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贸易
申报条件
(一)各参展企业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章。企业提供资料内容不全不清的,或提供的以现 金支付或个人名义支付的项目,不予认定受理。 (二)各参展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不得虚报展位、违规骗取补助资金;企业不得将展位随意出售、转让、赠送或私下套用他人企业品牌、寄卖他人产品,对发现以上行为的企业经核实后取 消补助资格。对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企业,除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今后享受各类我市会展资金补助的资格。 (三)企业获得的奖励(补助)资金应按有关规定纳入相关的财务科目,对不按要求进行财务处理的予以追回。
扶持标准
为我市引进战略性新兴专业展览会,对引进企业给予奖励。办展规模达到35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规模达到500个以上的国际标准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
(一)办展单位需提交 2021 年度温岭市会展业办展(参展)补助申请表,办展方案、展会安全责任状、展会总结,备案表复印件;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社会团体) 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等复印件;展会场地租赁合同、租赁费缴款凭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 2021 年完税证明。 (二)参展单位需提交 2021 年度温岭市会展业办展(参展) 补助申请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等复印件;展会参展合同复印件;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税务部门提供的 2021 年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必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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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温岭市会展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http://218.205.106.222:88/indexdefault.aspx?ID=1dbac0b2-96f5-466e-a2d2-0ddd6eafe750&nid=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