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馆”补助

来源: 三门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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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建筑业,产业园
扶持标准
对经授权在第三方平台建设“特色馆”的企业,并由专门运营团队进行运营的,给予运营服务费用补助,具体根据采购金额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三门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等介绍; (四)申请建设三门特色馆补助的按招投标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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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三门县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sanmen.gov.cn/art/2019/3/28/art_1520930_31753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