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海外仓补助

来源: 三门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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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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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经认定设立海外仓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租用海外仓开展电子商务的给予租费5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限补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三门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等介绍; (四)申请建设海外仓项目费用补助的还需提交:(由海外仓项目运营公司的境内关联公司申请)1、海外仓项目情况说明(写明海外仓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地点、面积、运营情况及效益情况等);2、境内企业营业执照;3、海外仓项目运营公司与境内公司的关联性证明文件(对外投资批准证书、海外仓公司境外注册证明和股权证明等);4、现场图片;5、自有房屋证明(自有海外仓库产权情况下提供);6、租赁合同(租赁情况下提供);7、相关费用支出凭证(投资资金汇出证明、境外费用支出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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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三门县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sanmen.gov.cn/art/2019/3/28/art_1520930_31753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