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补助

来源: 三门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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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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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建设运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每年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给予运营单位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根据采购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3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三门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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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三门县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sanmen.gov.cn/art/2019/3/28/art_1520930_31753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