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示范评选奖励

来源: 路桥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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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市场)、示范农村(社区)评选,对获得路桥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市场)、示范农村(社区)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具体评选办法由区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获得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增淘宝村当年可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农村电商项目。
申报材料
1、《2018年度路桥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2018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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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8年度路桥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xxgk.luqiao.gov.cn/InfoPub/ArticleView.aspx?ID=274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