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新办奖励

来源: 兰溪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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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年地方财政贡献额10万元以上新办电子商务企业,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前3年按地方财政贡献额予以全额奖励;第4、5年按5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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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兰溪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http://www.lanxi.gov.cn/zwgk/02/szfwj/201709/t20170925_1481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