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网络服务奖励

来源: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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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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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网络与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通信运营机构和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数据中心)发生的服务器托管、租赁和宽带使用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资助。鼓励高新园区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区所属工业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对开发区工业企业通过经高新园区确认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且年网络服务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的,开发区给予工业企业一次性1000元的资助,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应等额降低服务资费。被评为年度“中国商业网站100强”、“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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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http://kfq.jinhua.gov.cn/tzkfq/tzhj/tzzc/201003/t20100330_138296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