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电商主体奖励

来源: 浦江县经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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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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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传统服务业
扶持标准
鼓励培育电商主体。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荣誉的市场经营主体、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纳税30万元以上且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限上电商市场经营主体(以统计入库数据为准),按地方财政贡献的10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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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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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浦江县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pj.gov.cn/pjzx/tzgg/201906/t20190628_4016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