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产品电商化补助

来源: 浦江县经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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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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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传统服务业
扶持标准
线上销售本地产品(以本地发票为准)年交易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内贸电商市场经营主体,或年交易额达到2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市场经营主体,按本地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同一市场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通过电商平台或微商(有营业执照)销售本县农特产品,年网络零售额(以后台数据为准)达到30万元的电商主体,按年网络零售额的3%予以奖励,奖励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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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浦江县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pj.gov.cn/pjzx/tzgg/201906/t20190628_4016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