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排名奖励

来源: 永康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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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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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以浙江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发布排名为依据,结合自愿申报的原则,对在全市首次排名前3位、线上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纳税额达75万元以上的纯电商企业,给予年终奖励30万元;对在全市首次排名前4—10位、线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达25万元以上的纯电商企业,给予年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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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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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http://www.yk.gov.cn/zwgk/xxgkml/113307330784101/04/gfxwj/201811/t20181106_3354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