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企业销售农特产品奖励

来源: 永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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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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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推进本地农特产品电商化。对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本市农特产品,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3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年网络零售额的2%予以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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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http://www.yk.gov.cn/zwgk/xxgkml/113307330784101/04/gfxwj/201811/t20181106_3354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