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市场交易体系补助

来源: 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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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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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对入驻科技大市场的平台、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按照入驻协议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经考核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通过其促成的技术交易,分别按技术交易实绩的3%、5%给予奖励,当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入驻科技大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技术交易实绩的1%给予奖励,当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对通过科技大市场审核,登记在册的技术经纪人,按其促成技术交易实绩的1%给予奖励,当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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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http://www.sxyc.gov.cn/art/2018/8/16/art_71_32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