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提升发展专项

来源: 诸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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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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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构建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对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日均发单量超过30000单的云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的年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原补助已满三年的园区实际使用的办公面积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利用城东、开发区等总部楼宇发展电商市场,集聚软件开发、美工、客服、互联网广告推广等电商服务,对聚集人数超过1000人的集聚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建立农产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农产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标准、信息、服务、金融等功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经验收认定,给予平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省商务厅列入的海外公共仓、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 4.加强电商产业数据中心建设。采集袜业、服装、五金、珍珠等产业的商务流通数据,建设电商产业数据中心,经验收认定,给与平台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5.提质升级电商主体。对电子商务销售型企业,以电子商务形式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或者以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方式(海关代码9610)出口的企业,首次突破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市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供应链企业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服务超过50家传统外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的服务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先进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增淘宝村和省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每个10万元奖励。培育100个示范村淘4S店,每家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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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诸暨市委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三十条)

http://www.zhuji.gov.cn/art/2018/2/22/art_1370453_15287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