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资助

来源: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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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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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1、按实绩给予科技大市场运行单位每年不高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对入驻科技大市场及分市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服务平台,在合同期内按实绩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政策,对运行单位和上述平台促成的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交易,按实际交易支付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一平台当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2、对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国际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按实绩分别给予前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促成的科技成果交易,按实际交易额的10%分别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80万元,每个平台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市政府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 3、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产业转移转化中心)的,按实绩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奖励。 4、企业与高校院所实现科技成果交易,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省级国际合作基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以上级科技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为准。 6、对收购国外研发机构的市内企业,按获得的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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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诸暨市科技局 诸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强市工作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huji.gov.cn/art/2018/8/20/art_1370382_20594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