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来源: 嵊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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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市外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搬迁至嵊州落户,实际运行两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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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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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嵊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

http://www.szzj.gov.cn/art/2014/5/30/art_1530080_25661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