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支持

来源: 嘉善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支持县、镇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经验收认定,按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的 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经年度考核认定运作规范的,每年给予实际运营费用 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申报材料
嘉善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公共服务中心验收证明材料;平台所建网站的截图;平台建设费用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服务中心举办活动内容介绍及照片;承诺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善商务[2018]3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电子商务财政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2.12

http://www.jiashan.gov.cn/art/2018/3/5/art_7321_420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