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房租补贴

来源: 嘉善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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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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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在我县注册纳税的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房租进行补贴,首年按租金 15 元/ 平方米/月、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次年以年度纳税 10 万元为基数,按租金 25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年的房租补贴,如实际年度纳税额高于上述基数,按税收每增长 10%增加10 平方米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 100 平方米补助面积;第三年起,税收同比增长 15%以上,按租金 25 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的标准再给予一年房租补贴。如实际产生租金、建筑面积低于补助标准则按实计算,当年度的补助面积不得超过企业实际租赁面积。
申报材料
嘉善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网站的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注明租赁面积)、租金交纳凭证、承诺书等;申报第二年第三年的房租补贴的企业,须加附纳税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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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善商务[2018]3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电子商务财政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2.12

http://www.jiashan.gov.cn/art/2018/3/5/art_7321_420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