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产教融合发展

来源: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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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文件。
扶持标准
1.鼓励文化演艺公司开发地域特色鲜明、艺术性强的演艺作品,并在全市A级景区、3A级景区村庄等文旅场所驻场演出一年,达到50场以上,经认定,按创办、举办方所支付基本费用20%的标准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2.经嘉兴市级及以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且成效明显的“名师工作室”,连续3年给予每年1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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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2/3/7/art_1688518_16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