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互联网+”发展支持

来源: 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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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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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对开展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网络经济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区委区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农业经营主体开设以农产品为主的网店,上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每年奖励0.3万元。对开展农业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验收通过后,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奖励10万元。鼓励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对农业经营主体新建农业物联网示范点的设施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7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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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ouhai.gov.cn/art/2016/8/15/art_1268986_4956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