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发展专项-电商展会补贴

来源: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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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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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给予每个参展电商经营主体不超过70%的展位费补贴,且省内市外的补贴不超过0.5万元,省外的补贴不超过0.8万元,台湾、香港以及境外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个电商经营主体每年享受的展位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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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ts.gov.cn/art/2018/10/10/art_1376555_21798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