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发展专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奖励

来源: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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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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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年交易单达到1000单,且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乡镇电商服务站,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2.对年交易单数达到200单,且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的村级电商服务点,每年给予3000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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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ts.gov.cn/art/2018/10/10/art_1376555_21798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