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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奖励

来源: 平阳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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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获得省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包括示范企业、创新企业、领军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市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2.鼓励开展电商专业村(含淘宝村,下同)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称号的电商村,给予创建单位5万元的奖励;对新建正常使用的智能投递终端每个不少于48个投递柜的企业,给予2000元/个的奖励。
申报材料
(1)平阳县网络经济(平台)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示范评选文件或相关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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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平阳县商贸和网络经济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www.zjpy.gov.cn/art/2019/3/29/art_1256718_31786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