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落户入驻奖励

来源: 瑞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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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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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市商务局牵头引进的或认定有利于全市跨境电商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落户瑞安,按其当年度软件和房租投资额给予30%以内、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 2、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入驻我市、正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一年以上、入驻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的,给予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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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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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ruian.gov.cn/art/2017/1/3/art_1356951_9474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