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建设奖励

来源: 瑞安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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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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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扶持标准
1、商贸行业协会建立公共服务平台,获行业信息中心、评估检测中心资质认证的,根据有效投资额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商贸行业协会或其他中介组织受市商务局委托承接全市商务数据统计与监测、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对具体负责统计与监测工作的企业工作人员给予0.3万元的奖励。向行业协会(或企业)购买其他服务的经费,按实际成本支出。 2、对当年获得或已获得但有效期内未奖励的温州市级以上(含)SA、4A、3A级民间团体的商业行业协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复评合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项目)基本情况、业绩等)、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二)其他相关材料 (1)公共服务平台:①行业信息中心、评估检测中心资质认证文件;②服务合同;③汇款凭证与发票。 (2)商务数据统计与监测、其他服务:①服务协议合同;②服务费发票;③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温州市级以上(含)5A、4A、3A民间团体:①政府部门表彰(命名)或复评文件;②法人(团体)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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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8年度瑞安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

http://www.ruian.gov.cn/art/2019/3/5/art_1356950_30637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