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电商服务网点

来源: 江北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照区相关部门要求在全区农村(社区)建设电商服务网点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建设符合市商务委的统一规范要求,按照农村电商服务网点2000元/个和社区电商服务网点6500元/个标准进行补助,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nbjb.gov.cn/art/2017/8/4/art_113387_31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