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材料
1.《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3.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4.项目经费有关支付凭据及发票复印件。
5.科技成果产业化可行性报告;
6.项目技术合同登记表复印件
7.海曙区科技大市场(网上技术市场)备案登记证明;
8.其它认定条件所需的佐证材料。
在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如果合作方从单位名称上不能明显确认为高校院所、科研单位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合作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证明该单位的所属性质;
(2)如项目通过技术转移机构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3)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必须已申请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申请日期需在成果转化合同签订日期之前,受让方拥有相关项目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权;
(4)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还需说明项目的设备投入、生产及研发场地、项目产品产出等情况,未来三年项目新增产值预测,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5)同一项目不得享受科技计划项目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