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投入补助

来源: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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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基于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或提供增值服务的平台型企业建设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软件、服务器、设施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服务器托管费用按30%予以补贴。对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设独立互联网应用平台,软件、服务业、设施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投资的6%给予补助。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1)《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1); (2)投资明细表及购置设备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网址;平台建设背景、运营情况、服务对象、服务范围、人才团队情况、平台服务收入及会员费、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培训费等服务收入明细表); (5)工业企业自建电商平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网址;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背景、运营情况等)。 (6)服务器托管费用补助:另提供服务器托管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7)其他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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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http://www.nbhtz.gov.cn/art/2019/9/18/art_1229022959_82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