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区投入补助

来源: 慈溪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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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经认定由专业运营商建设运营且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按其投入的30%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助。投入主要包括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改造、软硬件采购等费用。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3、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专项资料:①专业运营商建设的市级电子商务集聚区(附件2);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提交宁波市商务局下发的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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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慈溪市商贸流通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cixi.gov.cn/art/2021/9/1/art_1229041976_1691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