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申领

来源: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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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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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券使用有效期限为1个月,过期收回。申报周期内,可多次申领。 2、每个企业单次申领不超过10万元。 3、用于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合作研发类服务的,年度内申领额度累计最多不超过50万元;用于检测服务、科技咨询、科技创新等其他服务类的,年度内申领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创客类三年一次申领不超过10万元。
扶持标准
1、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开发类及科技成果转让类服务,同一年度内,一家企业按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的30%兑现,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服务,同一年度内,一家企业按当年实际支付金额的30%兑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创客类三年内,按总服务费用的50%兑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委托(合作)开发类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类服务,单个项目连续获得创新券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企业在浙江科技大脑平台系统上完成兑现申请,经市科技局初步审核后,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1)《2021年度慈溪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服务合同(与高校研究院所技术开发合同、成果转化合同,技术服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科技咨询、科技创新等其它服务类合同); (3)服务记录和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 (4)企业付款凭证; (5)发票。 企业提交的付款凭证和发票必须是2021年度内发生的。 提供技术研发合同或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必须权利义务明确,合法有效,双方之间没有股权等关联关系,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备案;产品或技术的检测服务须证明是非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或强制检测;服务单位提供的发票内容必须详细注明服务的内容和名称,与合同名称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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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慈溪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申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http://www.cixi.gov.cn/art/2021/3/18/art_1229041605_3713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