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培育企业认定

来源: 高新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申报时间: 2022/07/04-2022/07/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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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1.鼓励企业链式发展。鼓励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或并购基金,区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基金优先给予支持。支 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生态共同体,发挥其对重点产业链的引领带 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集聚发展,维护产业 链安全稳定。对于新引进实到注册资本或投资额达到 200 万美元 (或 2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产业项目,按区相关政策分档给予资助。 2.鼓励企业持续创新。支持企业不断优化、更新和迭代产品技术,为其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示范应用场景。支持企业申报各级、 各类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企业与世界一流、国内双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服务机构等高层次重大创新载体, 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国外商标、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主要参与标准制定并发布的,按区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和资助。 3.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实施人才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妥善解决人才生活和工作条件。对自主申报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最高 420 万元资助;自主申报入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最高 300 万元资助;自主申报入选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给予最高 160 万元资助。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分别给予 120 万元、100 万元区奖励,自主申报入选市“万人计划”,按市财政奖励金额给予最高 80 万元的等额配套支持。 4.鼓励企业提升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创新研发能力,提高国际竞 争力。鼓励企业持续扩大出口,对年度出口增量按区相关政策分 企业类型分档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在本区举办符合区重点产业导 向的国际展会,可给予 50%的场租费补贴,单次展会补贴额度不超过 100 万元。 5.支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优先保障企业的产业发展空间,对企业租用生产经营用房的,按照区管委会、政府确定的标准, 给予其房租补贴。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预留产业发展用地,确保土 地资源向领军企业、领军培育企业倾斜。 6.鼓励企业跨越发展。领军企业:以企业入选年度上一年对 区贡献为固定基数,政策期内给予企业每年对区实际贡献新增部 分 50%的资助。领军培育企业:对企业认定年度对区实际贡献超上一年(政策期内最高年份)部分给予资助。领军企业及领军培 育企业资助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扩大投资、市场开拓、绿色 发展等,具体可按以下方式予以兑付: (1)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对企业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所发生研究开发费用,可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 30%予以资助。 (2)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企业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 100%贴息资助;新引进或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或 1000 万美元以上重大项目,按实到注册资本 5—10%予以资助。 (3)支持企业产业投资。对企业实施的产业化、信息化、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示范等项目,可按其投资额给予最高 20%的资助。 (4)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企业在境内、外设立营销网络发生的经营费用,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 20%、50%给予资助。 (5)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发展方面的投入,可按其当年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 50%的资助。
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领军培育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技术和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3、2020年及2021年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4、如有租赁研发办公用房,请提供租赁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及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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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领军培育企业的通知

http://www.hhtz.gov.cn/art/2022/7/4/art_1487002_59044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