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协同创新奖励

来源: 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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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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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经认定并与区内科技型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的,实质履行协议内容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按导师每年5万元、在读博士生每年2.5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
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引进博士生导师和在读博士协同创新生活津贴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协同创新成果统计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企业,经认定的区瞪羚企业的批复文件; 5.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证明材料; 6.引进的博士生导师资格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收原件)、教授或副教授证书、身份证;在读博士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收原件)、本科(直博人员提供)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其它有关专利、奖项、荣誉、论文、著作等业绩证明材料。 7.企业与博士生导师、在读博士的协同创新合作协议。 注:以上材料经校验原件后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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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协同创新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htz.gov.cn/art/2019/8/8/art_1487002_36515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