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服务业项目投入

来源: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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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
扶持标准
对列入我县服务业发展产业导向重点鼓励发展和扶持领域的大旅游、大健康、大培训等社会投资服务业建设项目(带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除外),按其年度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3%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项目认定必须为当年投资统计入库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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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qdh.gov.cn/art/2020/11/11/art_1289748_58928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