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来源: 淳安县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扶持标准
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电商业务指导、产品文创设计等公共配套服务的,在工作内容及工作绩效达到县级认定标准的,每年安排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qdh.gov.cn/art/2021/11/4/art_1229266642_180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