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开发电商新产品补助

来源: 淳安县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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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在产品标准、质量控制、包装设计、文化挖掘等方面,按照互联网销售模式对传统产品进行升级或研发新产品。每年由商务部门征集2021年1月1日之后投产销售且线上销售额比例不低于35%的新品,对销售总额排前三名的按销售总额的0.5%给予一次性新品创新奖励,该项政策可重复享受(仅限本文件)且全年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若超过则同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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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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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qdh.gov.cn/art/2021/11/4/art_1229266642_180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