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来源: 淳安县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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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扶持标准
支持服务业企业利用电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纳入限上单位统计库一年以上的零售、餐饮企业,按照年度线上销售额增量的1%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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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qdh.gov.cn/art/2021/11/4/art_1229266642_180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