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年费(技术服务费)补助

来源: 淳安县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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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扶持标准
在各类网上跨境平台注册网店(商城)的,对其支付的年费(技术服务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6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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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qdh.gov.cn/art/2021/11/4/art_1229266642_180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