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鼓励绿道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1/12/22-2022/01/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扶持标准
鼓励绿道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创建绿道驿站等级。实行驿站服务评价,对被认定为县级一级、二级、三级驿站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绿道、驿站运营主体,对开展“通借通还”服务体系租赁点达30个以上的,每个点投放单车15辆以上,且正常运营一年的运营商,一次性给予5000元/年/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绿道驿站等级 1. 《淳安县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 申报单位主体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或者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3. 县级绿道主管部门出具的驿站等级认定文件; 4. 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证明、无违法和犯罪证明; (二)“通借通还”服务体系 1.《淳安县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主体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3.租赁服务点所在乡镇出具的布点证明;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证明、无违法和犯罪证明; 5.与服务租赁点权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合作协议、委托管理合同或者权属单位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等,自建服务点的除外。 6.运营时间证明资料; 7.项目布点证明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淳安县全域旅游发展 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qdh.gov.cn/art/2021/12/22/art_1229277512_180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