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产业-推动MCN机构集聚奖励

来源: 余杭区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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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经联席认定后,给予500万元奖励; (2)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以上主播(每名主播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MCN机构独家签约主播,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三条企业可以同时享受。
申报材料
(一)余杭区直播电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或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所申报政策(附件3)细则、条款中对应项目材料;费用支出清单汇总表,需附企业付款凭证(原则上要求银行付款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 提供主播与机构签订的协议、主播带货销售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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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度余杭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yuhang.gov.cn/art/2021/12/17/art_1229176744_1807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