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产业-举办直播电商行业重大活动奖励

来源: 余杭区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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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活动影响力主要在产业平台范围内的,单次补助最高20万元(在省级特色小镇核心区块开展的活动单次补助最高30万元);对评定为影响力在区级以上的活动,单次补助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余杭区直播电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或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所申报政策(附件3)细则、条款中对应项目材料;费用支出清单汇总表,需附企业付款凭证(原则上要求银行付款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 由各企业在活动举办前向所在产业平台或镇、街进行报备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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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度余杭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yuhang.gov.cn/art/2021/12/17/art_1229176744_1807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