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奖励

来源: 西湖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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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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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须经统计、海关及商务部门认可(以综试区“单一窗口”数据及纳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统计试点范围为主)。 (2)通过一达通、敦煌网、中国制造网等综合服务企业、平台经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企业,对当年度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出口的业务数量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3)通过一达通、敦煌网、中国制造网等综合服务企业、平台经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企业(未通过“单一窗口”),按当年度出口额500万(含)美元以上、200万(含)-500万(不含)美元、50万(含)-200万(不含)美元三个阶次,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4)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含自建平台)实现年出口额(须经“单一窗口”和海关核验的数据)首次超500万美元且纳入外贸统计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5)在亚马逊、速卖通等跨境电商平台经营,B2C出口未通过9610,主要通过E邮包、DHL、邮政小包出口并经第三方认证的跨境电商数据,给予出口额一定额度的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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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7年度西湖区跨境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zxh.gov.cn/art/2018/11/8/art_1177988_23644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