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产业政策扶持专项-企业委托区内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补助

来源: 西湖区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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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鼓励区内企业委托区内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企业自有产品的年直播实际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2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西湖区2021年直播电商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播所在电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企业承诺书; 5.财务证明材料,如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一年会计年或者收支表、资金流水单等能够证明主体正常经营的材料。 (二)单项材料 申报直播电商应用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区内第三方服务企业直播销售自有产品的销售额流水、实际销售额及佣金凭证; (2)直播场景佐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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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西湖区2021年直播电商产业政策扶持申报的通知

http://www.hzxh.gov.cn/art/2021/11/22/art_1229417930_3970815.html